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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Writer's picture季子弘

@台北|其實,讓老屋靜靜地存在,就是最雋永的留白




曾經有幾年,非常熱愛老房子;恨不得租下一間(後來也真租了)來改造,甚至還想買下來(當然因為沒錢而作罷),把自己活回以前。

那陣子,被這種老屋癖纏上了,還收購了一屋子的舊家具,特地花錢租了倉庫,存放這些老舊情懷。那時的自己,有份穩定工作,但我只要穩定了,就會開始想不穩定。

這也是種癖。

後來一次東京工作行程,徹底治好了這種老屋舊物癖,那是幫一間新開的北歐風民宿拍攝。拍攝工作結束了,我徹徹底底對舊物厭倦了,轉念喜歡窗明几淨的北歐風清爽感,說是善變嗎?我不承認。

這是多元。

或者應該這麼說,從那次東京行之後,我終於瞭解喜好這件事,是必須公私分明的。於公,我可以喜歡老屋舊物,甚至拿來裝飾民宿或辦公空間;於私,住家就該清清爽爽,多點俐落的設計家具,整個人也會明朗起來。

有幾次,帶著老婆返回九份、金瓜石,沿途經過幾間老屋,我興奮地跟她說:「就是這間,之前差點就租下來了!」老婆看了看,她毫無這種癖,所以總可以反射性把我的這種喜好當作是屁。

現在老屋在台灣都成了寶,引來各種文創風格店入關,風起雲湧,彷彿老屋不改造就是一種罪,不賣咖啡不賣設計商品就是浪費。

其實,讓老屋靜靜地,存在一段時間也很好。當今社會最不缺的就是文創,反倒是,不進行各種自以為是的創造的存在,成了最可貴也最雋永的留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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