季子弘
日本不動產專有名詞【專業人士/組織篇】

(1) 何謂宅地建物取引業?
即日本的不動產交易業,所有關於不動產新屋、中古屋或土地買賣、出租等交易行為,都必須委託宅地建物取引業者進行,方有法律保障效力。所有相關業者,也受到日本「宅建業法」規範與保障。
(2) 何謂宅地建物取引士?
類似台灣具有專業認證資格之房地產經紀人,須經過日本國家考試及受訓後才能登記取得資格,宅建士考試年錄取率僅有15%左右。具有宅建士資格者,才能在物件買賣合約簽署時負責「重要事項說明」宣告,「重要事項說明書」及「買賣契約書」須經過宅建士簽章後,才具有法律效力。
(3) 何謂司法書士?
類似台灣的土地代書(地政士)的專業人士,主要負責業務內容為辦理不動產交易買賣、產權轉移或公司登記申請,必須通過日本「司法試驗」或具備法院事務官等法務專業職達10年以上經驗者,才能在司法書士名簿上擁有登記字號,取得執業資格。
(4) 何謂買取再販業者?
即不動產業者以公司名義購買中古屋,經過「リフォーム」(Reform)或「リノベーション」(Renovation)重新裝修改良居住條件後,再賣給需要的消費者。以此為主要業務的不動產業者,稱之為「買取再販業者」。
(5) 何謂管理組合?
類似台灣集合式住宅社區的「管委會」組織,組織成員為住宅大樓之全體所有權持有者所組成,成立主要目的為管理大樓之建物、附屬設施、基地等硬體設備之維護修繕,以及管理組合之預算確認及居住規約變更等事務處理。
(6) 何謂保證協會?
為了避免不動產交易過程中產生任何糾紛,或是不動產業者破產時導致消費者權益受損,日本不動產產業根據《日本宅地建物取引業法》成立保證協會,要求所有從事不動產之業者必須加入或提供「供託金」(きょうたくきん),以保證消費者進行不動產交易時相關權益。
(7) 何謂ディベロッパー?
即不動產開發業者(Developer),指的是從事土地開發及建築物興建的業者,屬於資本與專業資源密集的行業。透過不動產開發業者,可以整體規劃土地利用與興建各類型建築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