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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Writer's picture季子弘

日本不動產專有名詞【法規篇】



(1) 何謂「ワンルームマンション開発規制条例」?

「ワンルームマンション」就是套房型大樓,意謂大樓裡大部分都是套房型物件。在東京各區有各自規定,總戶數達10戶以上的大樓,會有一定比例的套房物件數量限制。這是為了避免過多投資客購買或年輕人租屋,進而可能影響整理居住品質,甚至是欠繳管理費與修繕費用,導致大樓整體環境維護困難而制定的規範條例。


(2) 何謂セットバック(Set back)?

倘若您所購買的土地相鄰道路寬度未滿4公尺以上,而又想要建築蓋屋,那在建築時,就必須進行セットバック(退縮)處理。即以道路中線為計算標準,後推至最終達4公尺之處作為建築基地開始標準。

(3) 何謂接道義務(セツドウギム)?

日本政府認定的道路必須滿足寬4公尺以上,在此標準上,您所購買的土地還必須符合「接道義務」,就是必須要有一條寬度達2公尺以上的路銜接鄰近土地的道路。若無法符合此義務的建物,就屬於「再建築不可」物件,無法改建或必須符合現有法規條件才能重建。

(4) 何謂私道負担(しどうふたん)?

購買土地時,不動產業者必須在銷售廣告上註明「私道負担」的面積,表示該土地有多少面積必須作為私有道路使用。例如標示的土地面積為200平方公尺,標示的「私道負担」面積為10平方公尺,訊息必須清楚易懂。


(5) 何謂所有権(しょゆうけん)?

所有權即土地或建物持有者所擁有的各種使用權利,包括在法律許可範圍中,可以自由使用、買賣或是處置該不動產之權利。


(6) 何謂地権者?

即擁有該土地使用權和收益權的對象,同時也包括土地所有者、地上物所有者、租賃權所有者……等對象。然而,該土地的抵押權人並不屬於地權者。


(7) 何謂地上権?

根據日本民法第265條中規定,所謂「地上權」指的是擁有使用他人土地上建築物的權利。然而這跟借地權不同,借地權需要支付租金給土地所有人,地上權則為在承租土地上興建建物的承租者所有。


(8) 何謂舊法借地權?

日本「借家借地法」中關於「借地法」部分,其中有所謂「舊法」、「普通」及「定期」三種借地權。舊法借地權至今處於過度時期仍在實施,條文非常保障土地承租戶,地主若非正當理由不可收回,承租者基本上可算是「半永久」擁有該塊土地的使用權。


(9) 何謂普通借地權?

普通借地權與舊法借地權相似,土地承租者基本上「半永久」擁有該土地使用權;然倘若地主真有正當理由需要收回,承租者亦可行使「建物買取請求權」,要求地主依照市價買回承租者在該土地上興建的建築物。


(10) 何謂定期借地權?

「定期借地權」則相對於保障土地持有者的權益,在滿足合約的借地期限後,地主依法可以自由收回。若承租者在該土地上有興建建築,地主也有權利要求拆除原狀歸還,因此承租此類土地興建房子必須特別留意。


(11) 何謂賃料?

即所謂「租金」,承租者根據合約支付給物件所有人的費用。日本政府相對於更加保障承租者,房東不可任意調漲房租或停租。就算租客發生多次欠繳租金情事,也不能以此為由停止租賃。


(12) 何謂民泊新法?

針對日本觀光發展日益蓬勃,各大城市如東京、大阪等地旅館數嚴重不足,無法滿足大量國際觀光客所需。2018年6月15日頒布「住宅宿泊事業法」(俗稱民泊新法),開放指定特地區域內可經營民泊(民宿),同時限定營業天數,一般原則為全年度不超過180日。


(13) 物件可以轉做民泊嗎?

很多台灣人選擇在日本投資不動產的目的之一,是為了能轉經營民泊以獲得更高的投報率。然自2018年6月15日「日本住宅宿泊事業法」(又稱為民泊新法)正式上路後,全日本目前只有開放東京都大田区、大阪府、大阪市、北九州市、新潟市一部以及千葉市等地,以特區名義開放申請民泊經營;因此要向您的不動產公司或司法書士詢問確認,所購置的物件是否位於可申請區域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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